导语 韶关增值税加计抵减对象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;集成电路企业;工业母机企业;先进制造业企业。详细信息请见正文!
韶关增值税加计抵减对象一览
一、生产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,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税额,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%抵减应纳税额。
二、集成电路企业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允许集成电路设计、生产、封测、装备、材料企业,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。
三、工业母机企业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对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、关键功能部件、数控系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允许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%抵减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
四、先进制造业企业
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,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%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。
五、加计抵减税额计算
1、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x5%;
2、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x10%;
3、集成电路企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x15%;;
4、工业母机企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x15%;
5、先进制造业企业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=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x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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