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

导语 贷款申请人在韶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,可申请公积金贷款。

  ➤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:

  贷款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同时满足下列条件,可申请公积金贷款:

  (一)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时限,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;

  (二)有稳定的经济收入,信用良好,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
  (三)申请人、共同申请人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;

  (四)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;

  (五)申请人购房的,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,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;建造、翻建住房的,应提供相关的部门批文;大修自住房的,应提交房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(异地贷款共同申请人不受此项限制);

  (六)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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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韶关公积金贷款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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