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居住登记信息真实有效,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已满半年,可以申办居住证。
2.未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的,需先办理居住登记,从登记之日起计算在本市当前居住时间满半年后申领居住证。
3.已缴纳社保满半年的;或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,可以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,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。
4.在全日制小学、中学、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,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。
5.在宾馆、酒店、旅店、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,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,居住已满半年的,可以办理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。
对缴纳社保满半年的,需核实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材料;对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,需核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,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,还需核实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。对在全日制小学、中学、中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满半年的,需核实学生证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。